一.溫度傳感器與電熱管加熱的實際溫度不符
傳統的電熱管加熱時,溫度傳感器是插入護管內的,而護管與電熱管不緊貼接觸。當電熱管加熱到設定溫度值時,傳感器的溫度將滯后約20分鐘(反之,電熱管停止加熱時,亦滯后約20分鐘)才能達到設定溫度值,操作人員繼續對加熱管加熱,當溫度傳感器所顯示的溫度達到設定溫度值時,而電加熱管的實際溫度已越設定溫度值,極易造成介質(可燃氣體、油等)爆炸安全隱患。
二.溫度傳感器損壞失靈
溫度傳感器插在測溫護管內,是用卡子將測溫護管與電熱管固定的。電熱管加熱時,隨著溫度的升高,電熱管與測溫護管熱膨脹率不一致,從而使測溫管與電熱管產生錯位,對測溫護管的焊接部位造成影響;反之,停止加熱時,兩者收縮率亦不一致,測溫護管彎曲變形,致使溫度傳感器損壞失靈。
三.干燒
船舶使用重油或潤滑油,當溫度較低時,必須加熱到設定溫度值范圍方可使用。運輸重油到達目的地時,亦必須加熱至設定溫度值才能輸送。當遇到冷油未輸滿,油筒體或油腔筒體內沒有油時,電加熱器就處于干燒狀態。溫控儀一旦失靈,爆炸安全事故的發生在所難免。
四.溫度控制等級達不到要求
天然氣是在高壓狀態下進行輸送的。輸送前,必須對天然氣中的水份進行加熱排濕,以確保天然氣的純度。天然氣排濕加熱,對溫度控制極為嚴格,一旦超越設定值溫度,將會構成重大爆炸安全隱患。
作者:陸明福、耿志軍、陸敏 本論文獲揚中市優秀科技論文獎,未經允許、請勿轉載。